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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作者:综合办公室 张花  发布时间:2022-04-07 18:03:5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先进模范作用,严格落实我院党组关于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具体部署,4月1日,山阴县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兰志军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张春山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参加了会议。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李晓鹏、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李尚到会指导。


       会上,兰志军同志全面总结了2021年机关党支部主要工作,提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机关党支部委员贾常青、刘瑞芸及与会党员围绕学习内容,按照党支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不足之处,并依次作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其他同志提出的问题,均表示虚心接受并提出整改措施。之后,党支部组织填写了党员民主测评表,逐一对每位党员做出评议,真正做到了揭短亮丑、求真务实,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李尚同志对本次组织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会议流程规范,气氛严肃而热烈,查摆问题实事求是,不避重就轻,能够真正指出自己的缺点,开诚布公,踊跃发言,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和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李晓鹏同志对大家的对照检查发言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对剖析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同时对组织生活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全体党员要正确认识到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参与,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创新形式。党支部要有创新意识,多多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促进支部活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三是工学兼顾。组织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时效性,活动开展的内容和形式要与工作紧密结合,从工作中验证学习成效,做到学习工作两促进。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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