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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法院“三剑”执行攻坚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08-23 10:08:58 打印 字号: | |

一剑:拘留、逮捕,判处刑罚。

这是山阴法院执行工作史上实施的最严厉强制措施,是山阴法院为率先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的最为有力的制裁措施,是山阴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的第一措施。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山阴法院在2015年下半年开始就已经着手采取强硬的手段制裁规避抗拒执行犯罪行为,截止现在通过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立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依拒执罪判处四被执行人刑罚,四案执行完毕三案,部分执行一案,执行金额一百多万元。

自行实施拘留措施。本院组织法警队配合,对涉及抚养费执行、离婚退款、事故赔偿执行案件的五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执行完毕四案,部分执行一案,执行金额五十多万元。

自诉立案决定逮捕。2016年7月28日,山阴法院对涉几十户农民利益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彭尚仁、樊玉芬夫妇赊收玉米欠款执行案,以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在被执行人彭尚仁、樊玉芬隐藏逃匿经实施司法拘留,交公安机关上网布控未能查控到的情况下,及时发出逮捕令,通过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在全国范围进行追捕,在朔州为首例。

司法拘留上网布控。对规避执行,消极对抗执行,隐藏逃匿,无法查找下落的六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通过公安机关上网布控,在全省查控追逃。

二剑:悬赏追逃、奖励查控。

为借助社会力量、对执行案件提供线索和帮助,山阴法院实施对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和行踪下落,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公民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悬赏金和奖励金办法,以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缉拿被执行人归案、查扣被执行人的交通工具,使被执行人无处可逃,现已发出十个悬赏令。

三剑:网查通告、敦促执行。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执行指挥中心,查控执行中心,全面应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目前,系统已经实现对被执行人车辆信息的网络查询以及银行存款的全覆盖查询,为执行查扣被执行人财产,为申请执行人提起拒执罪自诉,提供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有力证据。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传播和在公众场所、被执行人住地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通报近期被执行拘留、逮捕、判刑处罚的被执行人案件情况。并通过告知被执行人本人、亲属和周围邻居敦促被执行人,面对面揪着耳朵严厉警告,打破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为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章可循,山阴法院将出台《执行工作指南》,以推进执行工作快速进行和良性发展。目前山阴法院执行攻坚正在强劲的向前推进。

责任编辑:网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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